ㄐ()是注音符號中的聲母之一,字形取自糾的古字「丩」,發音則取官話「糾」字的聲母。《說文解字》:「丩:相糾繚也。」
「ㄐ」在國語、閩南語的發音為不送氣清齦顎塞擦音/t͡ɕ˭/,不過單講「ㄐ」這個符號時通常會發為「ㄐㄧ」。
在漢語拼音、通用拼音中對應的為〔j〕;由於「ㄐ」與「ㄗ」或「ㄓ」為互補分佈,威妥瑪拼音將「ㄐ」與「ㄓ」共用〔ch〕,臺羅拼音則與將「ㄐ」與「ㄗ」共用〔ts〕,漢語拼音的擴充版本閩南方言拼音方案則是共用〔z〕,取決於韻母來發聲。
在粵語中,方音注音符號用「ㄐ」來表示不送氣清齒齦塞擦音/t͡s˭/或不送氣清顎齦塞擦音/t͡ʃ˭/,有少數人也會讀成不送氣清齦顎塞擦音/t͡ɕ˭/,這三個音在粵語裏是自由變異。粵拼中寫作〔z〕。
相關變體
在注音符號的擴充版本閏音符號中,增加了增加了「ㆢ」()作為「ㄐ」的濁音對應,寫法為最末筆收個圓但不突出(見右圖)。臺灣方音符號亦從之。「ㆢ」發音為浊龈颚塞擦音/d͡ʑ/,也可用於中古漢語等有浊龈颚塞擦音的漢語。方音注音符號則改作「」形。在臺羅拼音中,它與「ㆡ」共用〔j〕,取決於韻母來發聲。然而雖然「ㆢ」被視為「ㄐ」的濁音,但由於臺灣話分為泉腔與漳腔,所謂「ㆢ」為「ㄐ」的濁音僅適用泉腔;〔j〕在漳腔中發為濁齦顎擦音/ʑ/,實際上是「ㄒ」的濁音,但臺灣方音符號仍用「ㆢ」表示,不像閏音符號般為「ㄒ」增設其濁音符號。
須注意的是,在舊版Unicode中,因字型顯示不當,「ㆢ」的最末筆收個圓後往往突出。這是不正確的字形,Unicode最新版已更正之。
編碼與拼音
註解
- ^ 漢語拼音的擴充版本閩南方言拼音方案裏改作〔z〕。
- ^ 在官話通用拼音裏寫作〔j〕,在臺語、客語通用拼音裏改作〔z〕。
參考資料
-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注音符號總表》,北平: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1932年4月。
-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農民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8月。
-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職工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11月。
- 中國文字改革硏究委員會祕書處拼音方案工作組:《全國主要方言區方音對照表》,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12月。
- 吳守禮:《國臺對照活用辭典》,臺北:遠流,2000年8月。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注音符號手冊》,臺北:教育部,200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