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一(1910年10月21日—1990年6月3日),原名刘厚吉,广东台山人,廣東音樂家、高胡、古筝演奏家、作曲家。[1]
生平
学生时代已通晓二弦、提琴、月琴等。后转学高胡,有“香港吕文成,广东刘天一”之说。
1931年参加广州著名音乐社团“素社”,任高胡领奏。曾随罗九香学習古筝。1940年移居澳门,任职於澳门国际酒店的粤曲艺团,1949年赴香港。1954年回广州,参加广东音乐研究组。
1954年从香港回广州参加革命工作,在广东省戏改会的广东音乐研究组工作;1956年广东民间乐团工作;1958年在广东音乐曲艺团工作,直至广州市恢复民间乐团负责筹备工作。1990年6月3日在广州逝世。
艺术贡献
曾培养王国潼、王宜勤、崔金书、余其伟等胡琴演奏家。
擅长高胡、古筝,擅長演奏《鸟投林》、《春到田间》、《平湖秋月》和古筝曲《蕉窗夜雨》。其技術集各家之长,同時使用高胡及小提琴的演奏技法。
社会职务
曾任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国文联第4届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第3届理事;广东省曲协副主席;广东音乐曲艺团副团长;广东民间音乐团团长;广东省文联第2届副主席、第3届名誉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广东分会第2、3届副主席、第4届顾问;广州市文联副主席;广东音乐研究会名誉会长、广州民间乐团团长等。
主要作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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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11月-1985年5月 |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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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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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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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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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11月-1988年11月 |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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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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