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的术语,发明与创新不同。一个发明仅仅是纸面上的(虽然发明可能在专利局备案),而一项创新是一项被实际投入使用的发明。但是,这只是社会人类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员在理论上的冲突。在社会科学范畴中,一项创新可以是对于文化的任何新事物。这项创新不一定已经被采用。对于一项创新的采用(或未采用)的理论被称作创新的传播。这项理论是首先被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Rogers)发表,它考虑了某个创新在任何时候被采用的可能性以及人类分类系统或许采用或者促使它的采用。加百利·塔德(Gabriel Tarde)也在他的模仿法(Laws of Imitation)中处理创新采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