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光山莊或警光會館,為中華民國警察各地機關設立的旅館,以服務警察人員為宗旨。警光山莊原均由臺灣省警務處所屬,並由當地警察局管理,其中廬山、東埔、谷關、知本、關子嶺、陽明山、苗栗(水雲)等七處警光山莊為接收日治時期設立的警察療養所,皆位在溫泉風景區[1]。其他警光山莊及會館在之後陸續設立,除台北警光會館由警政署管理之外,其他皆由各地警察局管理,目前計有12處[2]。
使用規定
中華民國內政部於2002年9月11日公告《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其中第2條:「警察機關為增進警察機關員工福利、提倡正當旅遊休閒活動,得設立警光山莊及會館,提供全國各警察機關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其親屬住宿休憩,並得提供其他督導或協助警政業務人員使用。但以執行警衛或專案勤務人員為優先。」此管理辦法於2018年廢止後,各山莊及會館訂定了各自的管理須知及收費標準,大部分的住宿服務仍以警察相關人員及其親屬使用為限。
現存警光山莊及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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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警光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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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關警光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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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警光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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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子嶺警光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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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警光會館
已不存警光山莊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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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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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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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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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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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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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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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警光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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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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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仁愛鄉精英村榮華巷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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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8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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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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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作為蔣公行館,110年1月停止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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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警光山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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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警光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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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橫利稻警光山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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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海端鄉利稻村文化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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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1.0 1.1 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第1517次會議. 檔案管理局. 1980.
- ^ 內政部警政署. 108年警政工作年報.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30).
- ^ 警光山莊及會館. 內政部警政署. 2021-06-10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 ^ 生活多寶格. 日據時代的谷關溫泉(明治溫泉). 2011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 ^ 5.0 5.1 劉, 家瑜. 以平衡計分卡探討警察機關績效管理-以花蓮縣警光會館為例. 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 2013.
-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四輯:馬公光明里、光榮里.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