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英語: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曾經是中華民國國防部的一個部門,舊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簡稱「聯勤總部、聯勤」,英語:Combined Service Forces),負責中華民國國軍補、保、運、衛、彈業務,2012年12月28日裁編,聯勤原屬各單位與陸軍保修指揮部合併整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1],原由聯勤使用之「駱駝隊徽」移至國防部軍備局繼續使用。[2]
過去聯勤轄下尚有各地區財務收支組(財務署管轄)、印製廠(測量署管轄)、經理廠、兵工廠(生產署管轄)、留守業務處、門診中心、示範公墓管理處及忠烈祠管理組(留守業務署管轄)。其中著名的聯勤兵工廠,其歷史可追溯到清朝江南機器製造總局。上述單位一般習稱「老聯勤」。
國防部《中華民國97年國防報告書》指出,聯合後勤司令部的任務是:「負責通用後勤支援整備作為,對國軍各部隊執行一般軍需品補給、油料、彈藥、運輸、衛勤、基地裝備翻修及留守業務之支援,並適切支援地區重大災害防救工作。」聯合後勤司令部轄有各地區支援指揮部及基地勤務廠,在裁撤前共有一萬八千餘名官兵在其下工作。
1928年8月,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五中全會,決定開始籌組全軍統一的後勤系統。海軍、空軍分別由各自總部的後勤系統補給。行政院軍政部下設與後勤相關的機構:
1929年春,蔣桂戰爭爆發,組建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在參謀總長以下設立兵站總監部,部長俞飛鵬,參謀長程澤登。
1936年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增設首都警衛執行部,主辦對日國防,其下設的第二組(簡稱“執二組”)負責國防交通與戰時補給事宜等。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8月10日,“執二組”擴大整編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後方勤務部,為最高兵站機關。部長俞飛鵬上將,副部長端木杰中將、盧佐中將、陳勁蘆中將,參謀長黄振興中將、湯堯中將。內設機構:[3]
直屬部隊有:
根据《后方勤务部组织条例》,各战区设立兵总监部,军团(集团军)设分监部,军设支部,师设分站,独立旅及炮兵团设派出所。在天水行營与桂林行營設天水办事处、桂林办事处。各戰區設兵站总監部/本部辦事處/辦事分處,下設獨立兵站、獨立兵站分監部、直屬兵站支部。集團軍設兵站分監部。直屬或獨立軍團或只轄四師的集團軍設兵站支部。師設師屬兵站分站。獨立旅/炮兵團設派出所。可見,仍是自清末、北伐戰爭沿襲下來的後勤兵站體系隨作戰部隊層層配屬的“部隊制”供應體制。天水办事处下设第一办事分处(万县)、第二办事分处(西安)、第四办事分处(老河口)。桂林办事处下设第三办事分处(金华)、第五办事分处(赣州)。第一(洛阳)、二(洛川)、三(上饶)、四(曲江)、五(襄樊)、九(衡阳)兵站总监部及第八(兰州)、第十(西安)运输处。1939年5月,天水办事处、桂林办事处改为江北兵站统监部(西安)、江南兵站统监部(桂林)。1943年9月,第一兵站統監部在鞏縣、澠池設立直屬第一、第二兵站分監部,劃定管區,試行“地區制”供應體系。試點成功後,在全軍推廣。
1937年11月29日後方勤務部由南京遷南昌。1938年1月16日遷長沙。1938年9月遷衡陽。1939年元旦遷貴陽。1939年5月遷重慶。
1945年1月,在昆明設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後方勤務司令部(簡稱“陸軍總部後勤部”),指揮中國遠征軍戰區、滇越邊區、黔桂湘邊區、第四戰區的兵站業務及昆明補給基地的業務。
1945年2月1日,後方勤務部升格為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簡稱“後勤總部”)。隸屬於軍政部。軍政部部長陳誠上將兼任後勤總部總司令,副總司令端木杰中將、盧佐中將、石化龍中將、耿幼麟中將、齊福士中將(美軍中國戰區後勤司令,美國籍)、劉膺古中將、參謀長郗恩綏中將、副參謀長馮環中將、何世禮中將。《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组织条例》规定“为分区补给起见,于重要地区分别设置补给区司令部,并于各战区分别设置兵站总监部、兵站分监部、兵站支部及站、所、库、队”。全国分为西北、西南、东南、重庆4个补给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后勤部暂兼西南补给区司令部,负责远征军战区、滇越边区、黔桂湘边区及第四战区补给事宜。后按照美国顾问建议,全国改为十个补给区。
1945年11月1日,黃鎮球中將任後勤總部代理總司令。
第十六任海軍總司令苗永慶上將曾批評聯勤制度,認為有權無責,是造成國軍後勤補給不彰的主因,許多零件由義務役的補給士在基層往上申請,等到役期退伍時都還沒下來。
苗永慶:「沒有先例,我們國軍,為了員額縮減,做了十幾年,沒有一次做完,所以目前士氣不高有原因,大家不知道到底裁到何時?一批走了之後又要裁,當時初級、中級幹部,大家心慌慌。這幾十年都在搞員額,始終沒有很明確的目標,做完了又來,海空軍裁完現在又裁聯勤,影響士氣,很多反覆的事情。……國軍不是這樣搞,戰力都消耗了,這幾年編制始終沒有好的定見,大家沒有確定的目標,飛彈部隊變出去、明天又變回來。與聯勤一樣,各軍種的後勤都弄到聯勤。本來軍種後勤在我海軍,十艘船我保持不出來,我要負全責。現在後勤補給弄到聯勤,船修不出來,我要的配件你沒來,聯勤說你要申請等等的程序,他都沒有錯;我海軍戰力都減損了,我沒有負全責,作戰有功,拿不了獎章,也殺不了頭。」[6]
這表示高司單位甚至總統府於檢整或軍事演習時發現裝備狀態不佳,會首先追究檢討該軍種該使用單位的責任,層層處分,而不會去處分聯勤,忽略原因其實是聯勤造成。所以使用單位有責無權,而聯勤是有權無責故有恃無恐,也沒有動機去改善效率,苗永慶傾向各軍種後勤應該由各軍種自行管理自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