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楠,字伯茂,号蘧林,直隸大名府濬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祖孟继,按察使。父孟含霓,南京工部主事。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三十一年任乐安县知县,擢授工部主事,曾榷芜湖北新关税,宽商爱众。历员外郎中,出任青州府知府,人称良吏。历官山東副使、陕西參政[1]、陕西按察使[2]、山西右布政使。在延庆时,出奇计平贼,功甚伟。以病免官归里,年七十余卒[3]。
引用
- ^ 天启六年三月,升山東副使孟楠為陕西右參政備兵西安。
- ^ 崇禎元年三月,陞陝西関內道參政孟楠為本省按察使。
- ^ 《濬縣志》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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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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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乐安县知县 1603年-16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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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糜有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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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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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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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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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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