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弘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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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兵部尚書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東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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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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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十一月初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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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崇禎十一年(16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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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丁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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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綱(1554年—1638年),字張之,號少薇、少微,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六十一名,萬曆八年(1580年),登庚辰科三甲179名進士[1][2]。初授绩溪知县,调任金坛县,十五年擢授刑科给事中,十七年丁忧归,二十年二月起补刑科给事中,四月升吏科右,再升吏科左、兵科都,二十一年五月调任吏科都,二十二年三月升太常寺少卿。
二十六年六月起復太常寺少卿原职,二十七年十二月升右通政,二十九年六月进左通政,三十年三月官顺天府府尹,三十三年十二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等处地方兼理军务,三十四年以父艰告归,举荐陆长庚、王佐自代,不复候命解纽而去,以此被劾,命于服阕日降一级调外任。
三十七年九月降補陕西榆林道右参政,十二月升左副都御史,四十年因東林黨争,連疏乞休,四十一年七月出城候旨,遂被允致仕。
四十五年三月起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巡抚广东地方。明光宗即位,改兵部尚书、协理京營戎政,天啓元年(1621年)七月进京赴任。天启五年(1625年)十月为南京兵部尚书。因與魏忠賢不合,去職還鄉。崇祯六年(1633年),弘纲八十大寿,朝廷特遣使慰問。卒赠太子少保。著有《羣玉山房集》、《三垣疏草》。
家族
曾祖父許伉;祖父許法;父親許思直。母李氏。重庆下。兄弘範、弟弘紀、弘絅、弘模[3]。
参考文献
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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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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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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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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