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炳春(1902年1月—1932年5月30日),江西吉安东固人。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生平
曾炳春早年在江西涧东书院读书。1920年,考入江西省立第七师范学校。1925年毕业后,受聘到吉安县永阳小学任教,与周冕等人积极开展农民运动。1927年2月,在永阳组织下边村农民协会。期间参加中国共产党。北伐军攻占吉安后,曾炳春调任吉安总工会秘书莱码头工会主席,积极领导工人运动[1]。国共合作失败后,1927年9月在吉安县东固参与组建中共基层组织和游击队,任农协执委,领导农民暴动[2]。1928年2月起,任江西工农革命军第三师七纵队秘书长,6月至9月任党代表。同年,任江西工农革命军独立第二团政治部主任、团党委常委兼政治宣传队队长[3]。1929年10月起,任赣西南路暴动总指挥,赣西特委委员、军委书记[4]。
1930年1月起,曾炳春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二旅(后称纵队)政治委员。1月至6月,任红六军军委委员。1930年2月起,任赣西南红军学校校长、赣西南赤卫军总指挥部总指挥、赣西南特委候补委员、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常委兼军事部部长[5]。1930年6月起,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军军长,后任军政治委员;10月起,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执委会委员[6]。1930年12月,富田事变后,离开红二十军[7]。1931年起,任湘赣军区总指挥部政治委员、临时总前委委员。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32年5月30日,在肃反中被诬陷错杀于江西吉水[8]。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