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三十歲》(英語:Story of Mother)是於1973年上映的臺灣電影,發行商為大眾電影,電影改編自於梨华的小说《母與子》,由張永祥編劇、宋存壽導演、陳坤厚攝影,並由李湘、衣依、秦漢、趙婷、庹宗華等主演。本片獲台灣影評人協會評選為1973年「最佳國語片」。
故事大綱
居住於臺灣嘉義市的男主角朱青茂,於童年時代,曾目睹母親與人通奸,對母親心懷怨恨。父親朱伯尼染上重症、生命垂危,卻為省錢而不到臺北市治病。母親冷待患病的父親,更天天離家和男友偷情。朱青茂說服父親到台北看病,回家時竟發現母親和男友在家中幽會,父親因而氣死。由於朱青茂痛恨母親的放蕩不端,父親死後決定離開嘉義,到台北投靠在慈祥的吳伯母。
後來母親與男朋友同居,年幼的三妹朱青萍因缺乏照顧,高燒幾天後不幸夭折。清萍死後,母親因被男友毒打而分手,之後改嫁表叔宗寶,和二弟移居屏東縣。朱青茂因而更憎恨母親,不願再見到她。朱青茂長大後變得脾氣古怪、喜怒無常,女友張玫中更他的忽冷忽熱態度而吵架。
由於二弟朱青昌一事無成,母親更希望與朱青茂改善關係,曾數十次到台北找他,但只能偷偷看他。最後只能託張玫中幫忙,但清茂避而不見,內心變得扭曲,對女性更充滿懷疑和憎恨。在吳伯母的勸解下,清茂願意和女友到旅館會見母親,但卻因見到有個男人(其實是旅館的廚師)從母親房間出來而產生誤會。
幾經波折,直至清茂大學畢業,乘火車到成功嶺受軍訓,母親趕來台北送行,清茂在前行中的車廂中看見母親提著橘子跑來道別,最後目睹奔跑中的母親在平交道上被汽车攔腰撞倒。[1]
演員表
獲獎
《母親三十歲》獲台灣影評人協會選為 1973 年「最佳國語片」。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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