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柱礎(?—?),號勷明,直隶河间府景州人。
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顺天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進士,任曹县知县[1]。曹县大石桥,在北关外。崇祯戊辰年,知县卢柱础建。曹县城四楼有钟各一,久不悬,俗传悬之则水至。明崇祯元年,知县卢柱础闻而笑之,立命尽悬,未几曹家口河水泛溢,阖邑大恐,至堙塞城门以避,而钟亦旋卸矣[2]。
墓在高义村。
参考文献
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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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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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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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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