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自然(英語:appeal to nature;拉丁語:argumentum ad naturam)是一種非形式謬誤,為自然主義謬誤。係主張某個現象很自然,因而是可取的;或主張某個現象不自然,因而是不可取的。這種論點類似於訴諸傳統或訴諸群眾。另一種相反為人類中心主義(可能同時包含某些其他預設,例如男性中心主義等)謬誤,即當自然研究出現明確證據時,便提出以動物的行為來解釋人類道德觀念是不適當的。
說明:然而也可能重視教養的社會,小孩平均的行為表現表現還是比較好,因此不能說教養沒用